关于优化调整自捷克赴华人员行前检测的通知
2022-12-29 22:50
根据中国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自2023年1月8日起,自捷克赴华人员需在赴华直航航班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赴华,并需向中国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无需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如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赴华。
向中国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方式如下:
1.电子申报,旅客可以在值机时、登机前、落地后等时段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关旅客指尖服务”、互联网网页(https://htdecl.chinaport.gov.cn/htdeclweb/home/pages/healthDeclare/declare.html)或“掌上海关”APP进行线上健康申报。
2.纸质申报,旅客可以在机上或旅检通道领取纸质健康申明卡填报。
为节省出入境时的通关时间,建议旅客通过微信小程序中“海关旅客指尖服务”、互联网网页、掌上海关APP等,在通关前24小时内向海关申报,过关时向海关出示即可。提前准备好海关码可以更好的提高入关效率,节省滞留在入境口岸的等待时间,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温馨提醒:
(一)赴华人员可在任何一家当地(不一定是捷克)的合法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二)向中国海关健康申报、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入境后的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问题,请径询航空公司及入境地相关主管部门。
(三)中国驻捷克大使馆此前发布的有关赴华行前检测和健康码申领的通知、问答等信息,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
2022年12月29日